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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水运管所荣获全省“学法用法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来源:吉水县运管所 作者:周小明 日期: 2010-07-30

    近日,吉水县运管所荣获江西省第一批“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光荣称号。这是该所近年来多次荣获省、市、县先进单位后取得的又一佳绩。
    近年来,吉水运管所认真组织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和“十一五”期间依法治理规划,以全方位、深层次的普法教育为手段,大力强化运政干部队伍法律素质,有效地提高了道路运输行业依法经营意识。为切实做好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该所积极面向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进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宣传,先后组织开展了法律宣传月、座谈会、法律进企业、进基层等一系列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为全面提高运政干部队伍法律素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该所还开展了全员普法教育,采取培训、专家授课、考试、竞赛等形式,利用学习日、节假日等时间,对全所干部职工进行全员的有关交通运输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该所深入开展的学法用法活动,为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作出了突出贡献,是行政执法部门的典型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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