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运管局积极营造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宣传氛围
来源:省道路运输网
作者:运宣
日期: 2010-12-14
《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0年11月26日由江西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为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近日,省运管局印发了《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宣传工作方案,提出了“热烈祝贺《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颁布实施”、“贯彻落实《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 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等宣传口号。
方案指出,要积极采用组织召开《条例》新闻发布会,制作及发放《条例》宣传手册,利用运管网站开辟宣传专栏交流各地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做法、经验和成效,开展《条例》测试或知识竞赛、集中宣传日活动及加强地方主流媒体宣传等宣传方式,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传播迅速、应用广泛的优势,扩大《条例》宣传深度和广度;要组织运管干部职工到政府相关部门、街道社区、道路运输企业、城市客运企业等开展宣传,实施送法上门服务,在各级运管部门办公区和运政服务大厅、道路运输企业、客货运站、汽车维修店、驾校、城市公交、出租车等悬挂宣传横幅或张贴宣传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条例》的施行奠定坚实基础。
方案要求,一是要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条例》的重大意义,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活动。二是要落实责任。切实抓好《条例》宣传工作责任落实,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工作措施“三到位”,确保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三是要务求实效。紧密联系实际,防止出现《条例》宣传工作上热下冷的问题,把宣传工作的重点下移到基层,到企业,形成上下呼应、相互联动的宣传格局。要防止图形式、走过场,把宣传《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务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