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运输新政”已生效 出租车司机营运更需诚信

来源:省道路运输网 作者:佚名 日期: 2011-01-14

    《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已于2011年1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若出租车司机出现无故拒载乘客、随意“拼客”、不打表经营等违规行为,将处以警告或者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最近,九江市出租车司机李某就“因小失大”,由于自己的一次违规经营行为,从九江市运管部门领到一张罚单,还被责令停运一周。
    事情得追溯到2010年最后一天。网名为“塞进兜兜”的一名民警在九江论坛发帖说,当天晚上9时30分许,他接到报警称湖滨小区绿化带躺有一人,急需救援。他随即出警,赶到现场后准备将此人送往医院,当时正好有一辆车牌号为赣G08X32的出租车迎面驶来。见出租车显示“空车”,他便拦下车告知司机要打的到医院,可正当“塞进兜兜”打算把患者抬上出租车后座时,出租车司机却不理不顾,直接开车走人,还差点压到患者。
    接到投诉后,九江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工作人员及时展开调查,查实赣G08X32的出租车司机的拒载行为属实后,依照《省道条》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罚款,责令停运学习一周,在驾驶员年度诚信考核中扣除10分,并要求做出书面检讨。
    据悉,近段时间以来,九江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共接到投诉19起,经调查,除4件为无效投诉外,其余均按《省道条》对12名出租车司机进行了罚款,对4名“的哥”进行了警告。下一步,该处将严格贯彻落实《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积极配合九江正在开展的“爱我新九江,文明过新年”行动,进一步加大监督打击力度,维护乘客的正当权益,坚决制止出租车司机不诚信经营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将依据相关规定,坚决做出相应处罚。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