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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运管处在全市开展汽车维修质量 诚信服务月活动

来源:景德镇市运管处 作者:陈和平 刘巧英 日期: 2011-03-17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运管局在全省机动车维修行业开展“汽车维修质量服务月”活动的精神,更好地规范、提升全市汽车维修质量,促进全市汽车维修行业有序、健康地发展,景德镇市运管处结合该市汽车维修行业实际情况,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 “汽车维修质量诚信服务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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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做好此项工作,该处成立了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市运管所长及部分二类维修企业负责人会议,研究部署此次活动,下发了《关于在全市范围开展“3.15”汽车维修质量服务月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制了“服务月”活动宣传单,并深入各维修企业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和维修企业签订了“汽车维修质量承诺书”,并于“3.15”当天,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各种汽车维修服务咨询活动:组织维修企业在各自的经营场所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立企业展板宣传;组织运管人员现场发放宣传单,接受群众的咨询;组织维修企业技术人员负责检修、讲解汽车正确维护小常识等,从而把维修质量诚信服务月活动推向了高潮。这次维修服务咨询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620余份;免费检修车辆36台次;接受各种咨询300余人次;制作维修企业服务宣传展板16块;悬挂汽车维修宣传条幅28幅;设立了6个维修咨询台(点)。通过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是维修市场行业监管主体,应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汽车维修企业是维修市场经营主体是消费者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守法经营;车主是维修市场主要消费主体,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积极参与服务的监督。
    在开展汽车维修质量诚信服务月活动期间,该处维修科工作人员还多次深入各县市区维修企业检查、指导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对《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执行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对《服务规范》执行不到位的企业提出整改期限。
    此次汽车维修质量诚信服务月活动,对营造全市汽车维修良好的消费环境,进一步提高全市汽车维修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广大汽车用户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和明白消费意识,促进维修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升全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的社会美誉度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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