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开展出租汽车品牌车队或班组申报工作
来源:省道路运输网
作者:黄建新
日期: 2011-04-28
为有效地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品牌车队(班组)建设,切实打造一支服务水平高、社会影响面广的优秀出租汽车驾驶员队伍,通过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示范效应,真正提高我市出租汽车整体服务质量,推动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南昌市城市客运管理处根据《南昌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出租汽车品牌车队(或班组)申报工作。
据悉,申报时间截止至2011年6月15日。申报要求品牌车队(班组)应有自身特色,具备专属名称、服务标识和服务宗旨;驾驶员数量与车队经营规模必须相适应,车辆规模不能少于10辆,人员不得低于20人;品牌车队(班组)驾驶员均为三星级(含)以上驾驶员;参加管理部门规范服务培训率不能低于90%;考核期内品牌车队(班组)承包车主或经营者不能发生改变;品牌车队(班组)驾驶员队伍稳定率在90%以上;车辆服务设施、设备齐全,车容车貌达到规定要求;建立相应品牌车队(班组)的例会制度、学习制度和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