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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发布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需进行资格考试从业资格证全国通用,有效期6年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日期: 2008-08-18
      交通部发布《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简称《规定》)。客货运输驾驶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需要进行资格考试,考取的从业资格证件全国通用,有效期6年。根据《规定》,国家将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实行从业资格考试制度。《规定》要求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从业资格,鼓励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取得从业资格,从业资格证全国通用,有效期6年。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取得从业资格的比例,分别是相关经营者获取经营许可的必要条件。从业资格证全国统一编号、印制,式样统一。同时,发证机关有权依法注销或吊销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件。对从业人员参加资格考试的条件,《规定》除对年龄、学历、专业等进行了要求外,还要求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必须在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必须符合相应的安全驾驶经历。
    
      为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动态管理,推进道路运输业诚信体系建设,《规定》将从业资格证件两年审验一次改为实施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从业人员的违章行为将被记录在档案内,作为考核依据。在12个月的考核周期内,累计计分超过规定的,诚信考核等级为不合格。交通部门将建立全国联网的资格证管理数据库,向社会公布从业人员每年的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结果。《规定》还从细节上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进行规范。例如,为加强对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的安全管理,《规定》禁止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超过4个小时,并要求驾驶员必须按规定填写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制定的行车日志;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还必须按照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指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运输危险货物。
    
      《规定》将于2007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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