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客运本月起执行新票价
来源:抚州市运管处
作者:张敏
日期: 2011-11-21
根据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要求,抚州市交通运输局、抚州市物价局联合批复了该市客运班线票价,对93条客运班线道路旅客运输票价进行了重新核定,新票价本月起执行。核定票价为最高票价,运营企业(或运营者)可以向下浮动。
据了解,受油价、人力、车辆更新等成本上升影响,该市此次对93条客运班线票价进行了重新核定,这些客运班线全部为省内、市内班线。此次新票价的核算公式为:核定票价=客运车型运价(含2%的旅客身体伤害赔偿责任保障金)×旅客计费里程(营运线路公路里程+城市市区里程)+旅客站务费+车辆通行费+其他法定收费(中央空调服务费)。
以前,公路客运计费里程是指营运线路公路里程,基本都是两地间高速路或国省道的公路里程。但随着城市空间不断扩大,客运车辆从车站到达高速路收费口还有一段距离,尤其这段距离常会堵车,增加了营运成本。在上述新票价的核算公式中,旅客计费里程=营运线路公路里程+城市市区里程。此外,燃油附加费具体收取方式按照(赣发改商价字[2008]1202号)文件精神执行,与油价实行联动机制。
以抚州至南昌班线为例,分走福银高速和316国道不同里程,不同车辆等级,营运座位数,此次重新核定了35元至51元不等的6种不同票价。
另据了解,由于目前正值客运淡季,全市各大客运汽车站根据客流情况,并未执行此次核定票价(即最高票价),大部分线路的票价比物价部门核定的基准价下浮了,与平时的价格一样,因而旅客并未感觉在票价上有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