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实消实报”贯彻燃油补贴政策
来源:泰和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作者:俞军
日期: 2010-03-01
为确保道路客运行业的稳定和持续健康发展,全面促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利出行,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根据国家有关燃油补贴政策要求,泰和县运管所积极与该县农村客运企业及公交公司进行业务沟通,认真核查该县实际投入营运的客车及公交车辆数,校对实际运营里程,以“实消实报”的补贴要求进行核实上报。
根据中央财政有关燃油补贴政策,城市公交燃油补贴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农村客运在汽油出厂价4400-5480元/吨,柴油3870-5070元/吨时,由中央财政负担50%;高于5480元和5070元/吨的部分,中央财政负担100%。为避免补贴范围和标准不明晰,发放程序不规范,出现“少运多补”等现象,泰和县运管所对公交企业、农村客运经营者合法拥有的车辆数量、车型和行驶里程等信息进行详细核查,认真计算在一个补贴年度内合法营运消耗的实际成品油数量,按照实际消耗量进行油补申报。并将会同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防止相关经营者弄虚作假套取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