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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管人员严禁违规上路查车

来源:江西省道路运输协会 作者:佚名 日期: 2008-09-23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出通知,要求地方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巩固全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严防公路“三乱”反弹。
        据悉,今年4月26日,河南省延津县交通局运管所稽查人员王海明等人违反规定上路查车,导致发生一死一伤的严重交通事故,且见死不救,强行逃逸。目前,4名事故直接责任人已被追究法律责任,相关责任人已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交通运输部要求地方各级交通部门继续把治理公路“三乱”作为交通纠风工作的重点,认真履行牵头部门的责任,坚持力度不减,机构不散,保持治理工作的高压态势,严防公路“三乱”反弹。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在加强执法人员教育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方面,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积极改进工作。严格实行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加强执法人员资格认证、执法标志和证件管理,严禁临时聘用人员和其他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拦车检查和处罚等行政执法。运管人员要严格按照《道路运输条例》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加强源头管理,严禁违规上路查车。

     交通运输部强调,地方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把监督检查作为防止公路“三乱”反弹、巩固治理工作成果的重要手段,坚持专项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特别要针对“绿色通道”、国省道干线和群众举报投诉比较集中的路段实施重点检查和监控。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公路“三乱”案件,不仅要对违规违纪人员严肃处理,还要从严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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