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运管处推行腐败风险“三色预警”制度
来源:抚州市运管处
作者:张敏
日期: 2010-08-06
为扎实推进腐败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抚州市运管处推行了腐败风险点防范管理橙、黄、红等“三色预警”制度,实现教育、监督和纠风、惩处的有机统一,将预防腐败和职务犯罪的风险寓于日常管理工作中。橙色预警对应三级风险,由科室主要负责人适时进行监控;黄色预警对应二级风险,分管副处长进行及时监控;红色预警对应一级风险,由处党长进行重点监控。红色预警对象若整改不到位或被查实有违规违纪事实,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三色预警”机制实行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惩戒的全方位监控,构成了一条有效预防腐败和职务犯罪的操作链条,也为全体运管干职工构筑了三道不可逾越的腐败风险防范“防火墙”。